校内各单位:
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了《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冬春期间重点对象消防安全严防严控工作通告的通知》(渝防办〔2017〕100号)。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通告》转发如下,请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切实落实《通告》提出的各项严防严控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党群部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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